2017年3月3日


偷开表哥汽车撞毁 报警称被盗

《北方新报》(2017年3月3日) 05版

  新报讯(记者 杨 佳) 2月24日,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科布尔镇居民李某某偷开表哥的汽车撞毁,却报警谎称汽车被盗。

  当日,科布尔镇居民李某某向当地警方报警称,其表哥张某某停放于店铺门前的一辆灰色捷达车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并调取了附近和城区各路口的监控摄像。随后,民警在网上和微信朋友圈发布了被盗车辆的信息。两天后,根据一位网民提供的线索,民警找到了被盗车辆,但是该车已被撞得严重损毁。经过调查,民警发现了该车在被盗时间内的驾驶人。当民警将打印出来的监控图像拿给张某某辨认时,张某某发现“盗车贼”是他的表弟李某某,而李某某也是该案的报警人。

  在证据面前,李某某向民警交代了实情。原来,2月24日,李某某在帮表哥张某某看店铺的时候,看见张某某的私家车停放在店门前,就想出去兜兜风。之后,在没有告知表哥的情况下,李某某带着3个朋友将车开走。在返程途中,李某某低头摆弄收音机时,车撞在了桥头的护栏上,所幸车上人员都无大碍,但是车被撞得严重损毁。李某某见状慌了神,怕家人知道后责备自己,就和朋友们将车藏到桥下。回家后,他对家人说汽车丢失并拨打110报警谎称汽车被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李某某应当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但是念其真心悔过,得到了家人的谅解,并且是初犯,民警未对其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