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1日


合格家长比合格老师更重要

《北方新报》(2017年3月11日) 10版

  文/马涤明

  ◎热点聚焦

  记者在政协经济界驻地看到了全国政协委员曹德旺,询问他今年的提案内容,他说,“我今年的提案,就是要好好教育教育你们!”曹德旺今年带来的提案与教育相关,并且主要教育对象是成年人。所谓“好好教育你们”,他认为,对孩子来说,合格的家长比合格的老师更重要,应立法加强对家长的教育。

  在做合格家长这个问题上,现在的父母不能说不卖力,但父母在教育上的努力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懂得什么叫“合格父母”,却是另一个问题。

  家长因为不懂简单的健康护理常识,而将孩子“爱”出病来的情况就更多。比如,网搜一下“捂热综合征”会发现,不少一岁以内的婴儿因为被家长过度保暖,而患上这种病,结果导致大脑损伤、多功能脏器衰竭,乃至危及生命。每年都有一些婴儿被这种“无知的爱”夺走生命。

  可见,曹德旺委员提案中所说的“合格的家长比合格的老师更重要”,确有道理。但是,这方面的立法,恐怕不宜操之过急,应主要由政府投入,引导家长自愿接受培训。所谓“持证上岗”,目前来说也只能当成一种说法,立法强制的话,还需要做很多的铺垫工作。

  近年来,一些地区开始试点家长“持证上岗”培训,又称为“亲职教育”“双亲教育”。在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展得比较早,德国设立母亲学校、双亲学校、夫妇研习会,日本设立亲子剧场、公民馆,美国设双亲研习机构、研制“父母行为量表”来测量父母的亲职教育水平等。培训内容涵盖了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全过程。而以我们的情况来说,培训家长应当从孩子未出生就开始。至少,“捂热综合征”之类的简单常识应该得到普及。

  所谓培养教育孩子,绝不是管孩子吃穿、送他上学那么简单。父母是孩子最初级的启蒙教师,以及整个未成年阶段的第一监护者。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与良好的素质教育,需要拥有“合格父母学历”的家长的精心护航。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必要将这个问题作为一种原则,为相关部门开展、指导、鼓励培训教育家长的工作,提供制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