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0日


为拿房抵债 一男子花190万伪造父母死亡证明

《北方新报》(2017年3月20日) 10版

  《北京晨报》消息 近日一则夫妻房子被儿抵押的新闻引发关注。程女士夫妇二人退休前都是北京某国企高管,家有一儿一女。本应该安度晚年的程女士没想到,自己的亲生儿子小刚(化名)却花了190万元伪造了自己和老伴的死亡证明、姐姐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将父母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并抵押出去。原来,小刚在承包工程时欠了一大笔工程款,房子抵押后还欠了贷款公司510万元。事情败露后,小刚一度想要自杀。虽然事后,公证处将房子还给了程女士夫妻俩,但二老还是被小额贷款公司不断骚扰。目前,他们已经准备报警求助。

  程女士告诉记者,儿子小刚是做工程承包的,已经结婚,原来一直和他的爱人在百子湾的一处房子中居住。“去年,我的儿媳妇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小刚把百子湾的房子抵押出去了,而且还把我和老伴现在住的房子转到了自己的名下,也准备抵押出去。”听到这个消息,她震惊不已,“我和爱人还活着,怎么能够不声不响的就把房子过户,还抵押了呢?”

  小刚称,自己伪造假的证明和抵押房子都是因为承包工程失败,欠了高额的债务。本以为可以通过抵押房屋还清债务,却不想债务越滚越多。“我自己的房子抵押了还不够,债务越来越多。就找人花了190万元伪造了父母的死亡证明和姐姐的声明书,把父母的房子也抵押了。但是还欠下510万元。我之前想过退出,但是已经退不出来。”小刚说,自己很对不起父母,但是现在为时已晚。“我现在希望父母能够起诉我,起码就不用殃及他们了”。

  程女士说,目前,贷款公司天天来家中骚扰,他们一家人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只能报警求助。此外,公证处并没有尽到查证义务,要对她的损失负责。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表示,小刚的种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应该以诈骗罪追求其刑事责任。其次,通过伪造材料获得的虚假公证书获得的房产,其后续的所有法律行为,包括房产过户和抵押都是无效的,房子的产权理应恢复原状,重新登记回两位老人名下。小刚用于抵押的借款就应该由其本人偿还,与其父母无关。

  吴立宏律师同时指出,被骗子用假文书等材料冒名顶替轻易骗过,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存在失职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证机构有责任赔偿当事人的相关损失。

  (刘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