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


30公里拖车费1800元
恒泰修理部违规收费


《北方新报》(2017年3月23日) 06版

  新报热线(记者 高志华) 近日,乌兰察布市的李先生在京藏高速卓资山段因交通事故被“救援”了一把,但拖车公司却违反规定收取他1800元的拖车费。这让李先生很费解,交警找来的拖车公司为何不按规定收费?

  3月21日,李先生向记者讲述了2月25日他在京藏高速卓资山段发生事故的经过。2月25日,他与朋友开车回集宁。23时20分许,当小轿车行驶过旗下营出口10公里后,因天黑没看清路前方大车掉落的硬物而与之相撞。事故发生后,李先生把车停在紧急停车道上,经检查发现车辆已经无法继续前行。于是,他打了保险公司的救援电话,客服人员告诉他保险公司救援车没有上高速拖车的资质。为了防止发生意外,理赔人员也不能上去拍照,李先生只能求助于高速公路交警。待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李先生可以拿着认定书到保险公司理赔。听完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的解释后,李先生拨打了122事故报警电话。约一个小时后,乌兰察布市高速交警大队卓资山中队的交警来到现场,跟随交警的车辆一同来的还有一辆救援车。处理事故的交警告诉李先生,2月26日到交警中队拿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同时告诉李先生,为了安全他的车必须尽快拖走,跟他来的救援车就可以拖,但价钱得李先生和拖车司机商量。因为李先生是头一次在高速公路遇到这种事,自己也不知道收费标准,拖车司机最后要了他1800元的拖车费。

  2月26日一早,李先生到乌兰察布市高速交警大队卓资山中队领取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了理赔,李先生又到拖车公司的办公地点卓资山县恒泰修理部(以下简称恒泰修理部)索要了发票。李先生拿好手续到保险公司理赔的过程中,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按照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赔付李先生的车因拖车产生的费用,标准是每公里3元。从发生事故地点(认定书出具的位置)到卓资山收费口共计30多公里,所以赔付不会超过100元。这让李先生傻了眼,1800元的拖车费为何只能赔付100元呢?李先生咨询相关单位,按规定他被拖的车最多收费不能超过600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针对部分地区清障施救服务收费不规范、部分单位和个人利用职权指定清障施救单位和个人拖车等问题,自治区发改委、纠风办、财政厅、交通厅、公安厅早在2009年就联合发文,对公路清障施救服务行为进行规范,使拖车收费标准有了明确的限价。其中,9座及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拖运一次最高收费600元。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事故和故障车辆车主同清障施救服务单位可以根据清障施救服务具体情况,在限价内协调确定收费金额。机动车能够自行驶离现场的,不得强制拖拽、牵引。

  按照这个规定,3月22日,记者来到恒泰修理部。总经理徐家本告诉记者,他们收费应该是按发改委的文件来收,但因成本高,所以他们自己提高了收费标准。随后,记者又来到乌兰察布市高速交警大队卓资山中队。在这里一位姓李的副队长告诉记者,因为中队没有救援车辆,所以有交通事故时他们会给司机一张写有各个救援公司电话的名片,车主通过电话联系救援公司,价格由车主和救援公司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