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逾期不检车将罚200元记3分 |
新报讯(记者 艾文涛) 3月26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该车管所对于逾期不检车的机动车车主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据介绍,此次新规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据车管所远程查验股股长王茜介绍,机动车到达检验期后务必在当月检车,也可以提前3个月检验。超过检验期限不检车的,车主将被罚款200元并记3分。悬挂北京牌照等区外车牌的机动车的车主在首府办理异地检车时,需要到机动车所属地交通部门开代检证,并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委托书,才能够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