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应多些儿童视角 |
文/张枫逸
4月12日,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南京市“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南京一个发展重点项目就是儿童公共服务推进行动,包括公共交通增设儿童椅,公共厕所建有儿童坑位。诚然,公共设施的使用者以成年人居多,相关标准也是基于成本和效率考量,但在公共服务的词典里,不应有“少数服从多数”的概念,任何一个群体的利益都不能被忽略。目前全国14岁以下儿童超过2.2亿,由于儿童自身的脆弱性,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应该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和支持。针对儿童专用设施缺失的现状,近年来多地代表委员纷纷呼吁,在公共场所增设儿童厕位和儿童洗手池,并纳入强制建筑标准。如今,南京市将推进儿童公共服务行动写入“十三五”规划,加强公共场所儿童生活便利设施的建设,有助于让孩子拥有更友好、更健康的成长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曾提出“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概念,以肯定“一个明智政府在城市所有方面全面履行儿童权利公约的结果”。到目前为止,全世界已有西雅图、伦敦等400多个城市获得了联合国授予的儿童友好型城市的认证。
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核心,就是形成一个完善的、儿童友好的城市空间,使其可以随时随地方便、安全地玩耍与学习。在这方面,国外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日本的商场设置儿童用的厕所,既可以节省排队时间,厕所的尺寸也更适合孩子使用。针对年龄大一些的孩子,厕所内还设有桌台,方便学生们放书本和电脑。致力打造“美国第一儿童友好城市”的丹佛市,在全市范围内打造多个“见学地景”空间,成为不同规模和层次的、步行可达的儿童户外游乐场地,大大提升丹佛的儿童吸引力和城市魅力。
眼下,国内深圳、长沙、南京等城市已经提出了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公共服务多些“儿童视角”。一方面,有关部门要把儿童的需要和权利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造和管理中多进行换位思考,尽可能为儿童提供安全和便利。同时,儿童最需要什么样的公共服务,他们自己最清楚。要积极创造条件让儿童们参与到有关决策中,自由表达愿望诉求,我的权利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