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当公安”是个大萝卜 文/邓海建 画/朱慧卿 |
近日,河南省公安厅对邱海山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发出情况通报。通报称,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民警刘萍、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在办理毕业生分配、干部调动、公务员登记和入警申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其中,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的目的。
当很多人还没上一年级的时候,邱某7岁就已经被送上了人生巅峰。“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这一切,只因为她有个违法乱纪的爹。
拼爹的把戏,也不算稀奇。真正可怕的,是下面的细节:鹿邑县公安局“130多名民警长期不上班、吃空饷,个别民警在企业任职、领取报酬,多个派出所及主要警种一把手长期空缺,特别是在重大人事问题上不集体研究、不上会、不讨论,仅凭邱海山口头汇报办理……”令人诧异的是,一个政治处主任,虽然是单位里的要职,却也不是一把手、二把手,竟然能只手遮天架空了整个组织机构!
乱象的背后,是多部门、多系统、链条式的造假。正因为翻云覆雨惯了,才出现了这起被定性为“公然藐视省纪委权威、公然藐视省委巡视组权威、公然对抗组织调查”的恶劣典型。真正的问题是,在调查组揭开盖子之前,藏都藏不住的纷呈乱象,为何愣是没有入得了制度监督的法眼?
很难想象,如此涣散的基层公安部门,万一群众有个三长两短,能指望他们拿出怎样的作为!严肃的政治构架、庄严的司法程序,在权力与利益的勾兑中沦为一场滑稽戏。令人诧异的是,在一轮轮自查自纠中,在一遍遍学习反思中,一系列问题仍岿然不动,甚至调查取证遭遇花式抗拒。
一个非法的利益共同体,警示我们的是基层治理的深度问题。这不是中梗阻,也不是肠梗阻,而是明目张胆的无法无天,是指鹿为马的违法乱纪。
安全是社会的底线,司法是底线中的底线。没有什么比司法组织的问题更叫人愤懑的了。而今的真相大白固然大快人心,但是,如果问题仅仅停留在问责少数几个当事人层面,土壤不改良,果子还会甜吗?从这个意义上说,“7岁上警校”只是个大萝卜,认清产出这些萝卜的泥土,才是关键的关键。
◎画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