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日

税收 发展 民生
全区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982亿元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3日) 02版

2016年,全区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982亿元,同比增收115.2亿元,增长13.3%,圆满完成全年组织收入目标。

受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2016年全区国税系统组织收入工作面临多重困难和挑战。自治区国税局采取综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组织收入工作。

强化税收任务观,实行局领导“联点包片”抓收入制度;建立组织收入综合考核机制,制定主观努力程度评价标准,压实工作责任。

强化重大项目管理,建立重大项目信息台账,对重大项目税收情况进行记录、评估和跟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重大项目立项、核准、招标、注册、备案、结算等环节实施源头控管。

强化税收风险核查,利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加强对纳税人开票数据的实时监控和分析预警;利用自行开发的税收大数据平台和税收风险管理决策系统,试点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开展风险核查;推广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开展千户集团税收风险分析,对180户走出去企业开展境外税收所得风险管理。

强化日常管理检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日常稽查和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选取241户企业开展定向稽查;强化欠税企业管理,压缩陈欠、控制新欠。

强化税收分析预测,在全面掌握税源基础上,分税种、分级次、分地区进行税收收入预测;利用税收大数据,对全区煤炭、钢铁、烟草、乳制品等行业进行“全景式”分析。

强化部门联合协作,及时获取第三方信息,夯实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国地税合作,开展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漏征漏管户清查;落实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金士标 任恒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