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5日


党代会报告热词释义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5日) 02版

26.呼和浩特建设国家级新区

国家级新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新区的成立乃至于开发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总体发展目标、发展定位等由国务院统一进行规划和审批,相关特殊优惠政策和权限由国务院直接批复,在辖区内实行更加开放和优惠的特殊政策,鼓励新区进行各项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探索工作。

刚刚结束的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为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呼和浩特将全面启动新区规划建设。这是呼和浩特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呼和浩特乃至内蒙古在“十三五”及今后一段时期内跨越发展的新引擎、新动力。

内蒙古呼和浩特国家级新区的战略定位是: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平台、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产城融合发展的重要示范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生态智慧区。

其初步规划的园区布局为“一核两翼七组团”发展格局。一核:由和林格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临空经济区和新机场组成的中部产业核心区。两翼:一是北部由金桥开发区和东部白塔片区组成的城市新区;二是南部由托县工业园区、清水河工业园区组成的托清工业集中区。七组团分别是盛乐组团、白塔组团、金桥组团、沙尔沁组团、托清组团、空港组团、绿色高效农业组团。(籍海洋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