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8日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8日) 01版

本报1月7日讯 (记者 肖振英)1月7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61人,出席会议的52人,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呼尔查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梓、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廉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惠民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列席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稿)。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工作委员会述职报告。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表决议案办法等。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康巴什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康巴什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自治区人大代表熊玉昆、石清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