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9日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引得社会高度关注。怎样界定炒房?炒房的弊端有哪些?我们又该怎样管住炒房?看看业内权威专家如何解答这些问题。
如何管住炒房?
哪些行为算炒房?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9日) 08版

记者:我们平日里经常说炒房,能否给它一个清晰的定义?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它的实质是住房投机,基本特征是:买的目的既不是为了自己住,也不是为了租给别人住,而是闲置在那里等待房价涨起来后转手出售。也就是说,买的目的就是为了卖,为了获得买卖差价或增值收益。

记者:通常来说,投机性购房肯定算炒房,那么投资性购房算不算?如何区分投机与投资呢?

刘洪玉:我认为,区分投机与投资的一般准则是:如果买的目的是为了卖就是炒;如果买了房子,闲置在那里不使用、不出租就是炒;如果买房后,把房子租出去,虽然也不排除业主在其后的某个时间点把房子卖掉获得增值收益,但还是可以把这种行为叫做住房投资,不属于炒房。

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正如你所说,投机性购房具有典型的炒房特征。而对于投资而言,大致分成两种:第一种是待价而沽的住房投资买卖,这种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等过一段价格上涨之后再卖出,它与投机的区别仅仅在于持有的时间比较长,我认为也算炒房行为;第二种:投资购买长期持有,但用于出租给他人居住,这种投资具有居住属性。通过购房面积、实际用途、购房杠杆资金比例、买卖时间长短等可以大致确定是否属于炒房。

记者:炒房有哪些弊端,会带来什么后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任兴洲:炒房的危害是很大的。从过去一年来房价过快上涨的城市来看,炒房带动了社会的集体恐慌,不断地、快速地推高房价,造成了房地产泡沫,也使房价严重背离了其自身价值和当地百姓的收入水平。房地产行业的特征是产业链特别长、与金融联系十分紧密,所以当楼市泡沫过高就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隐患,一旦泡沫破灭,很可能带来系统性的风险。炒房还对实体经济形成很强的挤出效应,人们不愿意投资实业,觉得“干什么都不如炒房”,这不仅不利于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创新,而且会扭曲整个社会的价值观、财富观,长远来看,对我国未来的总体竞争力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倪鹏飞:炒房不仅会拖累居住的基本属性、导致房价高涨,还会产生许多不能容忍的危害:炒房使得市场需求大大超过真实的居住需求,不仅影响到价格,还会通过价格影响供给,造成资源错配和严重浪费;炒房不创造任何价值,但它造成的楼市短期虚假繁荣和高额利润,导致全社会资源要素向房地产聚集和流动,严重影响创新创业、实业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怎么管住炒房?

记者:2016年,我国部分城市房价出现过快上涨。“炒”在这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房价为什么会“炒”起来?

刘洪玉:在这轮房价上涨中,炒房扮演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过去一年,部分热点城市的房价上涨了50%以上,买房时还能使用住房抵押贷款加杠杆,使得一些炒房者的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率超过100%。市场上有不少人深谙此道,甚至把炒房当成了自己的职业。

任兴洲:今年部分城市房地产火爆,房价快速上涨,炒房之风又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货币政策相对宽松,制造业下行压力较大,大量信贷资金未能流向实体经济,而是“脱实入虚”,进入到资产领域,尤其是进入房地产市场。加上去年以来多次降准降息,信贷条件宽松,使居民购房的能力和意愿明显提升。另外,一些热点的二线城市以“去库存”的名义,将原来实行的限购政策取消,也给炒房行为提供了条件。当然也要看到,并不是全国所有城市都存在热“炒”房地产的问题,一些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并不热,“去库存”的压力仍然相当大,住房市场城市间分化的特征比过去更加明显。

记者:管住炒房的手段主要有哪些?哪些可作为常规手段,哪些应作为非常手段,如何更好地使用?

刘洪玉:要管住炒房,一是可以通过信贷政策加大“炒的负担”(提高贷款利率)、降低“炒的能力”(提高首付比例甚至不提供住房抵押贷款)。二是通过税收政策给炒房者“去动力”,比如炒的套数越多、交易越频繁,交易环节各税种的税率越高等。国际上,也一般都会对炒房行为征收比较高的交易税和资本利得税,识别的方式主要是看该住房是否为家庭的主要住房,以及住房持有期的长短。非主要住房、持有期在3—5年以内的,一般会面临比较重的税。行政色彩浓厚的限购或购房资格管理可以作为临时的最后的手段。

(节选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