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9日


坚持党的领导 开启新的篇章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工作综述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9日) 01版

□李金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在新形势下不断赋予人大工作新使命,开启人大工作新征程。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自觉地把党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全区人大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自治区人大的工作,从2015年12月1日,自治区党委转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至今,自治区党委共制发转发有关人大工作的文件7个,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意见到推动人大工作在更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意见,从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向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到加强党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与以往相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力度是空前的。与此同时,2016年,自治区党委领导先后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促进我区大数据发展的几点思考和建议》《关于乌兰察布市精准脱贫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情况的集体视察报告》《锡林郭勒盟肉羊价格变化情况及建设》等多个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党委信息刊物先后刊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万名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专项活动调研报告》《关于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情况的集体视察报告》等8篇报告,作为要情专报或每日汇报,报送自治区党委领导。这些做法和措施充分体现了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激发了人大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人大工作呈现出一派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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