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8日


大力化解矛盾纠纷 全面推进司法改革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18日) 03版

本报1月17日讯 (记者 苏永生)1月17日上午,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报告。

报告显示,2016年,全区法院积极应对受理案件快速上升的态势,统筹协调、攻坚克难,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提升,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区各级法院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坚持司法为民,狠抓“执行年”工作,切实保障民生,强化司法便民措施,加强行政审判,有效化解涉信涉访案件,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区各级法院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放权与司法并重,强化院庭长直接办案,下力气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提升了案件质效。

报告显示,2017年,全区法院将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强化审判管理、强化院庭长监督指导、强化案件质效提升。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