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8日


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18日) 03版

本报1月17日讯 (记者 蔡冬梅)1月17日上午,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

报告显示,2016年,全区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保障发展第一要务,致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牢记维稳第一责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民生第一需求,着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健全冤假错案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强化刑事执行法律监督,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行使。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报告指出,2017年,全区检察机关要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守“三条底线”,积极推进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毫不放松地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守法治生命线,持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