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9日


新当选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纪恒向宪法宣誓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19日) 03版

■上接第1版

宣誓仪式一开始,全体起立,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国歌唱毕,领誓人李纪恒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那顺孟和、王玉明等人列队站在领誓人身后,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铿锵有力的誓词,传递着宣誓人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坚定决心。他们一致表示,将始终牢记誓言,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