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4日


全区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
胡毅峰讲话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24日) 03版

本报1月23日讯 (记者 白丹)1月23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中级法院院长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部署2017年全区法院工作。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毅峰要求,全区法院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强化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继续全力攻坚努力破解“执行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守廉洁司法底线。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胡毅峰指出,全区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工作,为党的十九大召开和自治区七十年大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