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改革释放政策红利 ——2016年我区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系列报道(三) |
□本报记者 梁亮
2016年,对于内蒙古人而言,无疑是一个温暖人心的年份,财政各项改革红利继续释放——
这一年,自治区财政充分利用税收杠杆效应,在税制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国库改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不断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
回首2016年,我区税制改革进展顺利,营改增试点、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改革成果逐步显现。自5月1日我区成功开出第一张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起,预计减轻纳税人负担44.2亿元。7月1日起,我区已有59个矿产资源品目资源税全部实施了从价计征改革。
回首2016年,我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攻坚信号不断释放。这一年,自治区财政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基本确立了预算公开的法制框架,基本形成了由财政部门公开政府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各部门公开部门预算的预算公开体系,预算公开的内容全面、系统,公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继续完善预算管理配套制度,在基本支出管理和项目支出管理、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上不断加强。自治区直管县财政改革深入推进,自治区以下政府间收入划分进一步理顺,财政体制逐步完善。
回首2016年,我区在国库改革方面卓有成效,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自治区本级国库电子化支付信息系统于2015年末顺利上线。截至去年12月底,我区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办结业务共5.8万笔,总金额4993亿元,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财政库款管理考核、政府财务报告等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回首2016年,我区不断推动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驱动马力十足。2016年是PPP项目的落地之年,截至目前,全区792个项目纳入国家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项目数位居全国第五位。除对PPP项目的大力推进外,在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推进清洁基金委托贷款工作、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加大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力度方面,自治区财政也在持续推动。
回首2016年,我区农牧业财政改革取得实效。这一年,财政厅会同农牧业厅颁布“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将56亿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全部下拨盟市,保障了改革的顺利实施。截至目前,全区应兑付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5.9亿元,已完成兑付53.6亿元;全区补贴面积7955万亩,受益农户337万户,涉农补贴改革工作亮点频现。
回首2016年,全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牢固。在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方面,我区基本养老金待遇人均每月上调171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增加5元,全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0元。在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方面,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孤儿集中及分散供养、高龄津贴和优抚补助及退役安置、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政策。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建立健全医保体系,建立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改革永远在路上。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推进,一批批惠民新政在各领域陆续启动,正在为百姓释放更多的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