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7日


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内蒙古日报》(2017年2月7日) 06版

2014年底,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根本任务是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内生动力、实现脱贫致富,推动财政扶贫政策与金融良性互动,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扶贫小额信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使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各地政府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户给予贴息支持。

扶贫小额信贷的扶持对象为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扶持重点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增加收入。扶持方式为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