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0日


自治区纪委召开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
刘奇凡主持并讲话

《内蒙古日报》(2017年2月10日) 02版

本报2月9日讯 (记者 杨凡)2月8日至9日,自治区纪委召开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自治区“两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内容,并围绕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交流。

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奇凡主持会议并讲话。

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刘奇凡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谈体会、提要求。他指出,中央纪委制定出台《规则》,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职能职责的细化和具体化,是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的制度体现,为纪检机关强化自我监督提供了制度利器,对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全区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理解核心要义,认清地位作用,形成思想自觉,以《规则》为遵循,全面对表,真正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刘奇凡要求,要全面准确把握《规则》的新规定新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学习贯彻。要抓学习,结合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组织开展学《规则》、用《规则》的“大练兵”活动,强化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抓整改,对标《规则》梳理现有的制度规定,尽快研究制定我区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制度的废、改、立。要抓执行,不折不扣地落实《规则》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要求。要抓督导,加强对全区各级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学习贯彻落实《规则》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贯彻执行《规则》不走样、不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