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6日


“传死他!” 是个啥东东?

《内蒙古日报》(2017年2月16日) 10版

“畜生,传死他!”“这个人渣,传死他!”接连不断的“传死他”,不时从微信等自媒体中冒出来。除此之外,还有“求扩散”以及各类吐槽。

愚以为,凡此种种,都是网民爱我所爱、憎我所憎的情感喧泄和意愿表达,也是网民揭丑鞭陋的最便捷方式;另外就是政府不为、法律不管、草民无奈之下的情非得已。其中,有两个因素至关重要。

一个是网民意愿表达与现代网络传播技术的交汇。现如今,网络传播技术把庶民的“口”武装起来,人人手持“麦克风”,个个都有“记者症”,大家都有了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万的“利器”。通过手机、微博和微信,瞬间爆发出“唾沫星子淹死人”的强大杀伤力。“传死他”,自然成为草根、草民的“弱者之武器”。

另一个是某些政府不为、司法不公、百姓无奈状况下的情非得已。“传死他”既不万能,更非通用,而是有条件和空间的。这条件和空间就是行政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或者乱作为,司法公平度不够以至不公正,平民百姓在“天不应、地不灵”条件下不得已而为之。就像“兰州市和平镇民警暴力殴打大学生”致“屁股开花”事件,本来极具网红潜质,但曝光后,省、市公安督察部门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认定反映情况属实——涉事公安局一番雷厉风行的处置,使得“屁股开花”将临的“沸腾”迅速降温,再也传不下去了。

归根结底,“传死他”以及“求扩散”、吐槽等,属网络民意和网络监督。对此,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自当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坚持可疏不可堵的原则,压抑太过,必致过激反弹,舆论的“堰塞湖”一旦决口,也会冲毁大坝的。

(据《 讽刺与幽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