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0日

布小林在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树立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内蒙古日报》(2017年2月20日) 01版

本报2月19日讯 (记者 戴宏)2月19日上午,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准确把握政府的法律地位,树立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张建民主持会议,自治区领导王玉明、王波、白向群出席会议。

布小林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我们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极端重要性,真正从内心尊崇法律,自觉接受法律的制约和监督,自觉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准确把握政府的法律地位,把遵守法律作为行政活动的底线要求,切实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推进政府职能法治化,围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解决好政府管理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认真落实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公开透明等基本原则,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强化责任和监督,牢固树立职责本位和权责一致观念,进一步完善监督和问责体系,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做好督促检查、经验推广、行政指导等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布小林还对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和措施,逐项抓好落实。主要负责人是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深入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会上,自治区政府法制办通报了2016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提出了2017年工作意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厅、通辽市、包头市、赤峰市翁牛特旗、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作了发言。各盟市盟市长、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和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