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


2016年我区下拨 社会救助补助 资金62.75亿元

《内蒙古日报》(2017年2月21日) 07版

本报2月20日讯 (记者 杨帆)2016年,我区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民生保障资金,城乡低保等各项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全年共下拨中央和自治区社会救助补助资金62.75亿元。

其中,落实城乡低保资金51.68亿元,落实特困人员供养资金3.64亿元,落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58亿元,落实临时救助资金1.84亿元。2016年,全区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分别达到人均每月542元和349.8元,比上年提高45元和62元;城镇“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84元和560元;农村牧区“五保”户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达到年人均8598元和5124元,分别比上年提高1085元和12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