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2016年12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签署编号为CCB2016008-NMG号的《资产转让合同》,建设银行(含下属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现建设银行依法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
中国华融作为建设银行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上述债权,现依法向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通知刊发之日起,向中国华融履行还款义务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通知
转让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号
联系人:康健 联系电话:0471—4593732
受让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4号金融大厦15楼
联系人:贺瑞峰 联系电话:0471—6967643
2017年2月27日
债权转让暨催收明细表
以下债权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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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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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贷款行
巴彦淖尔分行
巴彦淖尔分行
巴彦淖尔分行
包头分行
包头分行
包头分行
包头分行
包头分行
包头分行
包头分行
包头分行
包头分行
包头分行
包头分行
包头分行
赤峰分行
赤峰分行
赤峰分行
赤峰分行
鄂尔多斯分行
鄂尔多斯分行
鄂尔多斯分行
鄂尔多斯分行
鄂尔多斯分行
鄂尔多斯分行
区分行营业部
区分行营业部
准格尔分行
准格尔分行
准格尔分行
准格尔分行
准格尔分行
准格尔分行
准格尔分行
乌兰察布分行
乌兰察布分行
锡林郭勒分行
锡林郭勒分行
二连浩特支行
锡林郭勒分行
锡林郭勒分行
乌海分行
债务人名称
五原县华蒙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鸿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五原县雨承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大正化工有限公司
包头市英华科瑞修造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京蒙商贸有限公司
包头市宏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志航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星级电器服务有限公司
包头市正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三成湾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包头市君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中星医药有限公司
包头市强胜物资有限公司
敖汉旗瑞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巴林右旗蒙驰食品有限公司
赤峰市文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赤峰华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德鑫种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锦道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诚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毅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乌审旗金海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道和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中创伟业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托克托县龙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荣达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鸿远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水镜湖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鸿远集团鸿广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国力工程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雄鹏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旗大运汽贸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兴和兴永碳素有限公司
兴和县木子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民禾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奇缘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连浩特正亚矿业有限公司
锡林郭勒盟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正蓝旗利锋乳制品厂
乌海市众益泰钢构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本金余额
6,806,312.02
6,849,612.89
4,994,051.55
64,998,728.57
7,627,914.95
8,464,753.90
7,714,383.47
550,704.73
3,400,000.00
4,400,000.00
5,599,297.46
9,000,000.00
5,299,588.10
14,657,271.07
9,000,000.00
8,495,251.64
1,999,834.35
1,688,191.57
21,000,000.00
29,995,257.47
13,292,358.15
4,660,000.00
4,802,343.40
4,286,828.72
13,806,101.96
3,679,204.61
4,500,000.00
140,000,000.00
114,900,000.00
19,950,000.00
18,850,000.00
15,211,344.66
14,466,000.00
22,200,000.00
514,032,831.25
147,967,354.15
80,000,000.00
2,594,938.01
4,648,702.52
3,187,351.49
3,700,000.00
20,912,960.00
贷款利息余额
514,969.38
384,365.94
46,627.20
17,244,049.36
671,971.64
924,646.16
346,513.31
109,704.07
-
24,693.64
56,833.65
303,804.16
287,336.03
345,952.44
176,603.87
586,804.73
286,719.56
98,852.96
577,858.90
2,430,661.31
1,446,151.76
183,356.92
374,639.11
158,108.95
329,679.84
405,435.82
262,058.30
8,968,165.79
3,598,412.74
79,034.53
499,511.47
223,127.51
9,194.11
131,205.39
41,701,994.35
17,461,403.52
2,250,436.50
1,222,839.92
773,331.61
-
36,738.99
1,315,129.90
抵押人、质押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
1.抵押人:安平、徐晓桦。
2.保证人:巴彦淖尔市吉泰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安平、徐晓桦、安子智、赵秀花。
1.抵押人:吕建明、乔鸿燕。
2.保证人:巴彦淖尔市吉泰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吕建明、乔鸿燕。
保证人:巴彦淖尔市吉泰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华、张娟、王海春、葛瑞娜。
抵押人:内蒙古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包头市忆恒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魏小芹、李政。
保证人:包头市天烁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忆恒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夏文启、靳莉、杨瑞霞、朗强。
保证人:包头市天烁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王鑫、赵郁、李鹏、刘建萍。
保证人:包头市天烁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赵东永、李建军、岳虹。
保证人:内蒙古中骏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武彪、梁燕、郭丽忠、张瑞梨。
保证人:内蒙古中骏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邢文义、白丽霞。
保证人:包头市忆恒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宋怀生、高俊秀。
保证人:包头市忆恒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胡满强、杜兰琴、杜满强、吴春梅。
1.抵押人:周文哲、刘俊花。
2.保证人:张文斌、宋泓、高宝新、梁爱湘。
保证人:包头市忆恒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天烁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担保、刘开元、李二玲、刘建东、胡巧娥、张太薇、媛媛。
保证人:包头市忆恒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赵全胜、贾海霞、孙利强、赵彩霞。
1.抵押人:敖汉旗瑞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冯树刚、陈艳。
2.保证人:陈艳、冯树刚。
1.抵押人:巴林右旗蒙驰食品有限公司。
2.保证人:李景峰、李春艳。
1.抵押人:赤峰市文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保证人:王俊、吴晓芝。
1.抵押人:赤峰华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保证人:雷恒孚、佘凤英。
1.质押人:安军平。
2.保证人:内蒙古苏尼特肉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军平、王海梅。
保证人:内蒙古天誉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张世祥、谷子瑞。
1.抵押人:胡哲敏、林娟妹。
2.保证人:胡哲敏、林娟妹。
保证人:内蒙古天誉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图雅、德吉夫。
保证人:内蒙古天誉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卜崇豇、付小莉。
1.抵押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益硕商贸有限公司。
2.保证人:何树怀、蒋桂英、何伟明、赵坤。
1.抵押人:孟宪君、张谦、张继东、周燕。
2.保证人:王宇、叶并连、张继东、周燕。
1.抵押人:托克托县龙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王雪军、邬环。
保证人:鄂尔多斯市瑞德煤化有限责任公司、黄陵县秦龙有限公司、咸阳华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陕西秦龙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秦龙餐饮娱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苗子恩。
1.质押人:内蒙古鸿远煤炭集团有限公司、李玉、李志慧、李志强。2.保证人: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神陶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李玉、倪虎兰、李志强、艾彦彤。
保证人:内蒙古鸿远煤炭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特弘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玉、李志慧、李志强、倪虎兰、艾彦彤。
保证人:准格尔旗神陶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鸿远煤炭集团有限公司、李玉、倪虎兰、李志强、艾彦彤。
1.抵押人:高升荣、侯翠玲、李军、尚艳萍、王常录、郭板仁、田玉英、王永珍、刘学平、孙芳、屈美玲、云绪忠。2.保证人:内蒙古德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孙芳、刘学平。
1.抵押人:内蒙古雄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崔有仓和张艺馨。2.保证人:崔雄、张艺馨。
1.抵押人:准格尔旗大运汽贸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保证人:刘洋、牛舒。
1.抵押人:兴和兴永碳素有限公司、北京市皇家艺苑名品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市皇家艺苑小人国旅游世界有限公司。2.质押权人:靳登永、杜本华。3.保证人:北京市皇家艺苑名品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市皇家艺苑小人国旅游世界有限公司、靳登永、高淑莲、靳冬。
1.抵押人:兴和县木子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木子岱海湿地公园有限公司(历史名称:内蒙古金隅岱海旅游度假有限责任公司)、李春平。2.保证人:李春平、陈秀莲。
1.抵押人:锡林浩特市民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津浩。
2.保证人:张津浩、王燕、张宝林、郭俊霞。
1.抵押人:胡宏。
2.保证人:王亚玲、李小林、尹万兵、张广芬、温伯奇。
1.抵押人:二连浩特正亚矿业有限公司。
2.保证人:段金铸。
1.抵押人:锡林郭勒盟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王惠金、王凤清、陈俊明、马秀珍、郭秋明、李江云。
保证人:锡林郭勒盟经元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史利锋。
1.抵押人:乌海市众益泰钢构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王明魁、白美琴、程玉晓、陈会翠、常纪东、王彩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