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9日


让群众拥有 健康“守门人”
健康辩证法

《内蒙古日报》(2017年3月9日) 16版

◎白剑峰

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门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的一个突破口。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需要建立一支群众信任的家庭医生队伍,增强群众主动签约的意愿。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签约服务原则上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家庭医生团队要主动完善服务模式,可按照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同时,各地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引导居民有效利用签约服务。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需要提高家庭医生的待遇和地位,调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应该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完善综合激励政策,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方式分担。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民小康。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在新形势下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期待随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普及,更好地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