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


靓丽包头

《内蒙古日报》(2017年3月10日) 09版

LIANGLIBAOTOU

包头讯 国家统计局包头调查队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包头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955元,比上年增长7.5%;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92元,增长7.5%。

2016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前三季度提高0.1个百分点,比2015年提高0.2个百分点;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前三季度提高0.1个百分点,与2015年持平。

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四大类人均收入,即工资性收入、转移性净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中,增幅最大的是经营净收入,达9.3%,为4546元。而在四大类收入占比中,工资性收入最高,达63.0%,为25802元。

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四大类人均收入中,增幅最大的是转移性净收入,达17.1%,为1043元。而在四大类收入占比中,经营净收入最高,达55.5%,为8154元。

2016年,包头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和自治区平均水平7000余元,而其同比增长则低于自治区和国家平均水平均0.3个百分点。同样,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和自治区平均水平,而其同比增长则低于自治区和国家平均水平。(张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