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1日


乌海市放宽 城镇人口落户限制

《内蒙古日报》(2017年3月21日) 06版

本报乌海3月20日电 (记者 于海东)为进一步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加快城镇化的精神,近日乌海市放宽城区和建制镇人口落户限制,出台了被民众称为“史上最宽松”的落户政策。

根据政策,允许在乌海市城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稳定就业的人员,大专以上毕业生、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留学回国人员,农村牧区学生升学、参军以及投靠在乌海市城镇居住的亲属的人员落户。乌海市农村居民长期在城镇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的农牧业转移人口在本市城市、镇政府所在地将登记为常住户口。

据介绍,乌海市要着力解决已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解决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解决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户口登记问题;解决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登记问题;解决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解决乌海市居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此外,对因智力障碍或聋哑、文盲等原因,无法说明原籍地址、真实身份的无户口人员,排除被拐卖(盗、抢)情况的准予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