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

李纪恒在主持自治区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内蒙古日报》(2017年3月23日) 01版

本报3月22日讯 (记者 刘晓冬)3月22日上午,自治区党委理论中心组进行2017年第3次集体学习。学习的主题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中的关键作用,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主持学习并作重要讲话。

3 月 21 日,中心组成员认真自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进行了深入思考,撰写了心得体会。集体学习会上,布小林、任亚平、李佳、曾一春、刘奇凡、张院忠、白玉刚、罗永纲、呼尔查、马明、常军政11位同志作了重点发言。

李纪恒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围绕推进法治和德治有机结合,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推进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作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实际行动,作为做好新形势下领导工作的基本功,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促进法治和德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李纪恒强调,要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在立法、执法、司法各个环节充分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要强化道德对法治建设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全社会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为法治内蒙古建设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李纪恒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自己在弘扬法治精神、加强道德建设中的重大职责和重要作用,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入手,努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做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的模范,当好法治和德治的示范引领者、有力推动者。各级“一把手”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把法治建设的重大责任牢牢记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