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人类文化多样性的保护与传承 ◎纳张元 |
在民族文化传播对国家形象建设与发展的意义日渐凸显的背景下,作为中国文化多样性典型载体的各少数民族文化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研究。每一种少数民族文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文化物种,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和发展,是人类文化多样性与丰富性的保证和体现,也是中国文化走出去的重要文化资源。
创作问题面面观
其实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传播就进入了一个黄金时期。这一时期少数民族题材电影蜚声中外,为那个时代的中国观众乃至国外观众所喜爱。表现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当家做主、追求进步的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如《内蒙古人民的胜利》《草原上的人们》《农奴》;进行新旧社会对比、表现少数民族群众反抗压迫剥削、追求幸福光明的影片,如《山间铃响马帮来》《阿娜尔罕》《摩雅傣》《达吉和她的父亲》等;表现外敌入侵时各少数民族团结一致与人民军队一道浴血奋战的影片,如《芦笙恋歌》《回民支队》《冰山上的来客》等;或者是反映新中国成立后各族人民热火朝天忙建设的影片,如《五朵金花》。此外,还有很多改编自各民族民间神话故事传说的影片,如《阿诗玛》。这些影片展现边地风光与民族风情,与时代、地域、民族血脉相连,以特色鲜明、格调清新、地域特色浓郁、民族意识深刻等特质,在新中国电影发展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令人遗憾的是,在当前这个新媒体时代,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渐渐失去了昔日的辉煌。新媒体的瞬间性和碎片性容易简化、同质化或解构少数民族文化,使少数民族文化的特质渐渐被稀释乃至被替代,传统的特色民族文化传承容易流为简单机械的文化符号的复制。有关少数民族文化的作品普遍存在深度不够,内容陈旧;传播力度不够,传播理念和技术滞后,大众关注度不够等诸多问题。
我们缺少一支对少数民族文化进行研究、挖掘、创新的专业队伍;缺少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伟大作品有效地将少数民族文化及形象展示给世界;缺少对当前新媒体时代的全面认知和有效运用。一些创作者缺乏敬业精神,缺乏对生活本质精准把握的能力,缺乏思想深度,民族性和时代性的结合不够。当创作者对民族文化一知半解,囫囵吞枣,其作品就浮光掠影、浅尝辄止,依赖一些看上去光鲜乃至莫须有的元素来博取受众猎奇的目光。这样的作品缺乏深厚的生活经验,没有灌注深厚的情感和人文精神,止步于表面化的展示,制造出很多伪民俗、伪文化,更无从展现各民族的独特风貌,无法为大众高度关注和广泛传播。比如,有些影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代少数民族文化特色,但缺少少数民族文化的精神内涵;有些作品过于强调高科技、声光电的运用,使得民族特色趋于同化、异化和过度商品化,看得人眼花缭乱却不知所云,这一点尤其体现在舞台剧的创作中,甚至出现过因为主创者不懂民族语言而闹出笑话的荒诞景象。还有一些少数民族文艺作品蜻蜓点水、浮光掠影,看似保留了原貌实则丧失了原汁原味,活生生的民族风情枯死在创作者手中,当然无法引起大众的兴趣。
打破瓶颈谈对策
当前,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正面临着创作、市场等多重瓶颈。为有效传播少数民族文化,积极引导大众正确认识多民族文化,可以从几个方向努力:
第一.少数民族文化传播要坚持弘扬主旋律,摒弃娱乐至上的观念,并在主旋律与民族文化特色之间找到结合点。《五朵金花》《阿诗玛》《刘三姐》等文艺作品之所以成为少数民族文化的名片,与其坚持弘扬纯真美好的情义以及勤奋向上的精神是分不开的。无论时光如何飞逝,真、善、美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具有历久弥新的生命力。文以化人、文以载道,文艺所承载的“道”,就是中国精神,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一些少数民族文化题材的经典作品,一方面弘扬主旋律,一方面展现了少数民族地区优美的自然环境、特色鲜明的民族服饰、多姿多彩的民俗风情,二者结合得恰到好处。
第二.少数民族艺术家要具备在大格局中解读民族文化的眼光和能力。少数民族艺术家一方面要突破视野的局限与知识结构的单一,擅用全球化的视角来阐述本民族的传奇,用全面、丰富的知识来建构本民族的精神大厦;一方面,不能偏离时代地喃喃自语,有责任感和忧患意识的文艺家应该去关注社会变革和民族文化心理的嬗变。在全球化浪潮中,文艺家要看到民族文化走向式微的严峻现实,不仅要反映时代潮流中的少数民族生活变化,还应由表及里剖析少数民族情感与思维方式的转变,要始终具有一种保存和解读自己民族文化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在全球化的现代语境中,少数民族文艺作品更应该加倍坚守地域性、发扬民族性,写出自己鲜明的不可替代的文化特色。同时,突破地域性、民族性,把民族与时代结合,民族与世界结合。
第三.要培养自己的艺术家队伍,培养领军人物和民族文艺品牌。少数民族创作者是自己民族文化天生的传承者。少数民族文艺家应该主动承担起传播本民族文化的历史重任,做本民族文化的宣传大使,用正确的方式传承本民族文化。在创作手法上推陈出新,不要让鲜活的民族文化变形走样,力避民族文化传播的模式化、趋同化和庸俗化。几十年过去了,谈到少数民族文艺的代表作,人们最先想到的依然是《五朵金花》《刘三姐》,可见创新之缺乏。
有人说创新就不是原汁原味了,那要看如何创新。以《云南映像》为例,这个市场化运作的舞台作品已经是传播云南少数民族歌舞艺术的重要品牌。《云南映像》的灵感来源于创作者对本土文化保护之路的探索。1997年,荆林与作曲家田丰创办了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习馆,开始收集和整理云南少数民族的歌舞。2001年,荆林与杨丽萍合作,由杨丽萍负责将这些歌舞元素整合到舞台上,形成一台完整的歌舞表演。在对外传播过程中,杨丽萍对民族舞蹈做出适当的调整和更新,尊重舞蹈规律,更多地体现可超越时空的审美,得到海内外观众的认可。杨丽萍正是通过“变”拓展了民族舞蹈的生存空间,她用作品表明发展才是最好的保护,全球化并不会取代民族艺术的生存空间。
第四.少数民族文化的有效传播不仅需要创作者向生活学习,还需要评论者加强自我学习。我国民族众多,各个民族的饮食文化、居住文化、婚姻文化等也各具特色。因此,作品的语言风格、情节内容等也都呈现出各民族自己的特色。遗憾的是,因为一些评论者不熟悉各少数民族的生活而导致的文化隔膜,部分少数民族题材的文学作品被误读,产生文学批评的错位,甚至出现张冠李戴,即用此民族的文化尺度去解释彼民族的文化现象。人民是文艺创作的源头活水,一旦离开人民,文艺就会变成无根的浮萍、无病的呻吟、无魂的躯壳。不仅创作者要虚心向人民学习、向生活学习,从人民的伟大实践和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汲取营养,评论者也要接地气,也需要回到人民当中去做一名小学生,主动学习鲜活的民族文化知识,深入研究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这样才能更好地解读民族文学作品,准确传播民族文化。
第五.积极探索新媒体时代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的新渠道。新媒体在给少数民族文化传播带来冲击的同时,也为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与创新提供了新渠道,形成可以跨越各个民族的跨文化传播空间。少数民族文化在新媒体时代有着巨大潜力,它不仅包括少数民族图书出版、民族服饰等传统内容的网上营销,也包括与民族生活各方面密切相关的动漫设计、网络游戏、3D影像、视频展演等创意产业,既可以促进民族文化的有效传播,又可以吸引更多人关注少数民族文化,进而主动了解少数民族文化。
愈是民族的、本土的,愈是根深叶茂,生气勃勃;反之,则如木之无根,水之无源。事实证明,具有鲜明民族特点的作品,总是以它内容的独特、形式的新颖吸引着广大受众,并由此得以广泛、长久地流传下去。少数民族文化传播不仅要采取大众化、多元化的传播方式,而且需要回归文化本身,传播民族文化的精华部分,尽可能传播原生态民族文化,文艺作品有底气、接地气、显灵气、扬正气,既表现出深厚的民族性与本土性,也展现其鲜明的开放性与吸纳性,真正做到让少数民族文艺作品入耳、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