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6日


巴彦淖尔市公立医疗机构 告别“以药补医”时代

《内蒙古日报》(2017年3月26日) 02版

本报巴彦淖尔3月25日电 (记者 韩继旺)从3月中旬起,巴彦淖尔市4所市直属医院、24所县级医院、128所基层医疗机构顺利完成医院信息系统切换,医疗收费价格全部调整到位,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中药饮片、蒙药制剂除外)零差率销售,标志着该市公立医疗机构告别“以药补医”时代。

据了解,巴彦淖尔市基层医疗机构于2010年、旗县级公立医院于2015年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今年3月10日,市政府印发《巴彦淖尔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按自治区医改办统一部署,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从3月18日零时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中药饮片、蒙药制剂除外)零差率销售,同时试行新的诊疗服务价格。通过提高诊察、护理、手术、中医类等项目价格,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等项目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调整后,药品费用下降、诊疗服务费上升,但总体降多升少,不会增加百姓负担;调高部分与医保报销相衔接,不会影响群众医保报销。改革调整对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有着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