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个留守儿童幸福成长 |
□本报记者 霍晓庆
每到周末,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娜仁高娃都会准备一桌丰盛的饭菜,等着“女儿”苏日格格回家吃饭。
年幼时父亲因故去世,母亲迫于生计常年在外打工,苏日格格一直跟着姥姥租房居住。2011年,娜仁高娃与她结成对子,成为她的周末妈妈。6年来,娜仁高娃不仅每个周末都会变着花样为“女儿”改善伙食,还时刻关心着她的学习和生活,像亲妈妈一样呵护着她。
在乌拉特后旗,这样的周末妈妈有80多个。她们有自己的家庭、孩子,平时忙于自己的工作,但是每逢周末,她们就会给结对的留守儿童母亲般的关怀,让他们的生活充满欢乐、阳光。
留守儿童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据2016年排查结果显示,我区有不满16周岁农村牧区留守儿童26480人,占不满16周岁农村牧区户籍未成年人的1.5%。留守儿童在亲情沟通、学习辅导、生活照料、心理成长、安全监护等方面需要社会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多年来,我区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提供保障。早在2009年,自治区就成立了农村牧区留守流动儿童专题工作组,为开展工作提供保障。2016年,我区建立了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对全区留守儿童情况进行排查。同年,自治区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完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构建夯实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家庭、政府、学校等部门齐抓共管,确保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目前,各地已经建立了农村牧区留守儿童“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制度。包头市固阳县实施 “1+1”留守儿童爱心救助工程,教师与留守儿童“一对一”“一对多”管护结对。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出台措施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乌兰察布市还成为我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试点,探索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分类施策的新路径……
集宁区儿童小辉,母亲患重病多年,父亲外出打工杳无音信,家里生活困难。民政部门了解情况后,不仅将他和母亲纳入低保,还将他纳入到困境家庭儿童救助范围,每月发放600元补贴。为了帮助小辉继续上学,教育部门减免了小辉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等一切费用。
乌兰察布市外出流动人口有70多万,留守儿童问题比较突出。为了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乌兰察布市从发现、评估、转介、救助4个环节着手,建立了主动发现报告平台,在夯实市、县、乡、村四级救助工作网络的基础上,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还建立12349、96202救助呼叫平台,热线24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困境未成年人的情况反映和求助。对无人监护、家庭无力监护、辍学儿童以及无户口等情况留守儿童实行分类保护救助,并建立保护转介平台,建立民政、公安、教育、卫生、团市委、妇联等部门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及时将救助对象转介到各相关部门进行救助帮助,实现了第一时间发现报告、第一时间评估定级、第一时间落实救助措施。
下一步,我区在推广乌兰察布市做法的同时,民政、教育、公安等8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中无人监护、家庭无力监护、辍学儿童以及未登记户口儿童面临的监护缺失、辍学失学和无户口的现实问题,力争到2017年底前将所有农村牧区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牧区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让每一个留守儿童幸福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