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日


我区9个集体9名个人分获 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称号
杭桂林为获奖者颁奖

《内蒙古日报》(2017年4月12日) 02版

本报4月11日讯 (记者 苏永生)4月11日,在自治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六届三次全委会议上,我区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的9个集体、荣获全国“五一巾帼奖状”的1个单位以及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的9名个人受到表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杭桂林出席会议并为获奖者颁奖。

杭桂林指出,女职工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全区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工会工作全局,突出女职工工作特色,依法履行好维权的基本职责。要积极探索更加贴近实际、女职工乐于接受的工作方式和服务载体,推动女职工工作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