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


“两权”抵押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内蒙古日报》(2017年4月13日) 06版

符合贷款条件、通过家庭承包方式依法取得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通过合法流转方式获得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农户及农业经营主体,均可按程序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

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以其获得的土地经营权作抵押申请贷款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二是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三是依法拥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四是承包方已明确告知发包方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

通过合法流转方式获得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农业经营主体申请贷款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具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二是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三是已经与承包方或者经承包方书面委托的组织或个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经营权流转合同,或依流转合同取得了土地经营权权属确认证明,并已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了土地租金;四是承包方同意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可用于抵押及合法再流转;五是承包方已明确告知发包方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

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抵押申请贷款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二是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权属争议,依法拥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权属证明,未列入征地拆迁范围;三是除用于抵押的农民住房外,借款人应有其他长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四是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宅基地使用权随农民住房一并抵押及处置。以共有农民住房抵押的,还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