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0日


多方合作防治校园欺凌

《内蒙古日报》(2017年4月20日) 10版

校园欺凌问题在世界各国广泛存在。调查显示,有47%的加拿大学生曾经受过霸凌;2015年美国教育统计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22%的高中生在过去的一年中曾遭受过霸凌,5—18岁的学生中有21.8%表示曾经被霸凌过。但我国的数据至今依然暂缺。

厘清校园欺凌的几个问题

校园欺凌亟需明确界定。目前的法律法规还未对“校园欺凌”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中,对校园欺凌的描述是“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事件”。但对于具体哪些行为是欺凌,如何判断情况“轻”“重”,目前法律法规并没有一个明确具体的解释和规定。

那么,国际上的标准是否可以拿来参照呢?曾在美国半岛国际学校担任校长,现任培德书院国际学校总校长的钱志龙表示,就他了解的情况看,美国学校在处理中通常使用的判断标准包括“长期的”“反复的”“针对性的”。但是,类似的国外标准也引发争议。

有专家提出,应根据孩子的感受判断是否属于校园欺凌。可专家观点也遭到家长质疑:每个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同,同样的行为对孩子带来的影响也各异——在有些家长眼里只是孩子淘气、顽皮的表现,孩子间的玩闹或小恶作剧,而在其他家长眼里则是严重的校园欺凌——“个人感受”在实际操作中难以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

孩子为什么会遭遇“校园欺凌”?在学之郎情商教育创始人倪志勇看来,孩子被欺凌有很多原因,一类是孩子缺乏内在自信,或者是平时父母陪伴管教少;另一类则是受班级氛围影响,如果班主任很不喜欢某个孩子,也容易导致这个孩子被孤立和伤害。从以往的情况看,学习方面的后进生也容易被欺凌。此外,有些被欺凌也可归为冷暴力,孩子社交方面受阻,交不到朋友,这类孩子也有自身原因,比如不注意周围人的感受,希望赢得别人的认同,但不知道具体怎么去做。

北师大二附中语文教师何杰童年时也曾遭遇“校园欺凌”——因小时候身体矮小瘦弱,走路外八字而被同学起侮辱性外号,被欺负的经历持续到高中。何杰认为,缺失“感同身受”的教育,是校园欺凌问题频发背后的重要原因,“如果不重视共情能力的培养,而只看重学生的竞争结果,那么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都会结出恶果”。作为教育者的老师和家长,自己首先得有感同身受的能力,从自己做起,先控制自己的情绪,真正理解领会孩子的感受,同时也明确地告诉孩子,他们的失当行为会给家长和老师带来痛苦。

家长如何帮孩子应对校园欺凌?

暂且不提学校应承担的管理责任,家长该如何定位在校园欺凌处理上扮演的角色?如何及早发现孩子“被欺凌”,或察觉孩子正在成为“欺凌者”……

“校园欺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知道该如何正确处理”,在校园欺凌成为持续的社会热点话题时,欺凌现象背后所折射出的家庭教育问题,以及家长在面对校园欺凌所遭遇的困惑也逐渐成为讨论和反思的话题。

如果孩子能从父母身上体会到爱与安全感,父母能对孩子的心理成长需求有足够的关注,校园欺凌事件的萌芽就能被及时遏制。即使不幸发生校园欺凌,家长如能根据情况适时出面干预、与学校理性沟通,也有助于孩子尽快走出校园欺凌的阴影。这一切,都与家庭教育是否得当密切相关。

孩子遭遇欺凌为什么不愿意和家长说?钱志龙认为,许多中国家长往往并没有真正关心孩子的情感需求,在孩子求助时也不能给予正确回应,亲子之间没有顺畅的沟通渠道,孩子也就不愿意再求助于家长。

孩子不是专业演员,在遭受校园欺凌后,一定会表现出羞耻、恐惧、愤怒中的一种或所有三种情绪,关键在于家长平时是否对孩子的情感、心理有足够的关注,是否能够及时捕捉到孩子的变化。家长不能在出现校园欺凌问题后,才开始这种亲子交流,而应从孩子上一年级起就逐渐构建顺畅的亲子沟通渠道和亲子交流习惯。

家长在哪种情况下应该出面帮助孩子解决?倪志勇认为,需要家长出面的情况分为几种。一种是孩子受到某个孩子或某几个孩子的多次欺凌,具体而言,4—5次以上就算频率比较高,孩子肯定也是在其中做了一些努力却没有结果。第二种是出现了身体伤害,哪怕是轻微的摩擦,都要引起高度重视。第三种是孩子的心情极度低落,长时间不能从事件和情绪中走出来。

在孩子的年龄和能力单独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家长可以亲自出面单独解决或者陪同孩子一同解决。当然,家长亲自出面帮助孩子解决,并不是让孩子放弃承担自己的责任。如果家长不出面,在家给孩子一个拥抱,加上几句暖心的安慰,都能给孩子带来无穷的力量。

家长如何更好地与学校沟通?钱志龙认为,在处理校园欺凌问题时,家长得明白最后想要的是什么。如果家长和学校目标一致,都是希望解决问题,让孩子未来身心健康,那么是否可以先放下“原告”身份,也考虑对方孩子,甚至设想如果是家庭中的几个孩子发生类似行为,家长会怎么处理。当然,这对情绪中的家长来说很难,但这有助家长更理性地应对,也避免家长的过激行为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家长如何帮助孩子走出“校园欺凌”的阴影?北京大学心理学博士李松蔚认为,制止欺凌行为是第一步。要让被欺凌者和他人的关系恢复正常,也是件无比困难的事。

走出欺凌的伤害,并不需要把孩子定义为受害者。这个区分很困难。父母需要让孩子面对这个世界,理解自己经历了什么。这是最难的一点。孩子知道自己受到了伤害,但为什么受到这些伤害?是因为自己犯了错吗?还是因为自己是“受害者”?孩子需要理解这些事。不管有多难,孩子都要学习与身边的人建立关系,学习表达自己的情感与边界。

现实中,因为学校大多在欺凌行为发生后才介入,且多数表现出不愿承认也不愿正视的态度,导致有些家长在孩子遭遇“欺凌”后,一心想要为孩子“讨说法”“求公道”,常出现过激言行。

面对遭受校园欺凌的孩子,父母给予孩子的感觉应该是安全、坚定,给孩子支持但不过度反应,“家长反应过度的也会给孩子造成压力,觉得事件在父母那儿会变得失控”。

多方合作“防患于未然”

目前国内非政府组织为校园欺凌所做的努力可以分为两个方向:一个是倡导方向,希望国家在立法或政策层面能够更清晰地界定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惩罚校园欺凌的施暴方,以及怎样做到问责,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对于老师、学校、家长等方面怎样追究相应的责任,即倡导、督促立法方向;另一个则是提供教育支持方向,关于校园欺凌的成因范围非常广,它会涉及种族、宗教、性别、贫富差距等因素,校园欺凌的种类也非常多,而目前国内还未出现能够全面处理校园欺凌的机构,大多数情况下非政府组织对校园欺凌的介入还停留在为受害者提供心理疏导这一层面。

即使在九部委发布了关于防治校园欺凌的“意见”之后,学校、教师和施害者的家长处理得并不积极,这也说明了这个意见本身只能起到一个引导的作用,而实际执行却仍需要一定的加强和监督。

对于许多教师来说,孩子们之间的“互相打闹”“起起外号”“嘚瑟一下”并不是特别重要的事情,以为过两天就好了。但他们不知道的是,这其实很严重,即使真的发生了打架斗殴事件,教师们也没有办法很好地处理。甚至许多教师都会持有一些错误的价值观,比如发生打架“肯定是两个人都有错,不然这个架打不起来”。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有专业的机构能够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教学辅助,是非常有意义的。

但是现有法律和政策的完善并不代表校园欺凌就会完全被禁止或消失。以美国为例,美国是反歧视法比较完善的国家之一,但实际上,即使在非常多元、非常发达的州,歧视依然存在。所以,校园欺凌的防治仍需要各个服务部门,如政府和非政府机构,从不同的层面去宣传,以及提供相关的服务。

(据《南方周末》《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