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出席揭牌仪式,为内蒙古艺术学院揭牌。
内蒙古艺术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内蒙古艺术学校。1987年3月,内蒙古艺术学校更名为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对人才培养、繁荣发展民族文化的需要,决定独立设置一所普通本科艺术院校。2015年,经教育部及自治区政府正式批准,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独立设置为内蒙古艺术学院。
独立设置后的内蒙古艺术学院为自治区直属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主要培养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学院学科专业设置以艺术学门类为主,涵盖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文化产业管理1个二级学科,18个本科专业,47个专业方向。学院现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3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予权,文艺学1个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音乐、舞蹈、戏曲、美术、艺术设计等8个专业领域的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予权。
建校近60年,内蒙古艺术学院依托自治区丰富的民族艺术资源和深厚的民族文化积淀,始终坚持以培养民族艺术人才为己任,形成了立足内蒙古、传承与发展以蒙古族艺术为代表的北方少数民族艺术、繁荣与弘扬草原文化的鲜明办学特色,累计为自治区及部分省市区培养了1.5万多名各级各类艺术人才,被区内外誉为“民族艺术人才的摇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