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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禁毒70年

县局组织开展集中宣传。白瑞 摄
2017年5月20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参与自治区举办的科技活动周并到场进行禁毒宣传。田野 摄
利用警犬对犯罪嫌疑人住所进行搜查。白瑞 摄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两禁大队教导员  胡全智

  毒品流行,在归绥地区曾经有百余年的历史。清咸丰四年鸦片从张家口等地流入绥远(内蒙古)境内,不久在归化城附近出现了第一家烟土行,出售少量鸦片供达官富贾享用并很快传入民间。清咸丰十一年,作为制作鸦片的原材料——罂粟种植从山西、陕西等地传入归绥。初期,只有少数人种植,以后逐渐扩散开来。由于种植罂粟和制作鸦片,为鸦片贩子和统治阶级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因此,他们设法鼓励并唆使农民增加种植以从中渔利。至清末民初,绥远地区已变成了鸦片的主要产销地之一。当时,有这样一首民谣,“咸丰登基十一年,口里口外种洋烟,十亩田里八亩烟,留下两亩种谷田”,形象地描述了归绥地区烟毒泛滥的情景。

  回顾青城禁毒70年光辉历程,我们感到:禁毒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禁毒工作任重而道远。

  改革开放40年的禁毒人民战争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毒品又死灰复燃。这一次的毒品来袭并非“鸦片”,而是“海洛因”、吗啡类传统毒品,21世纪初又增添了“冰毒”等甲基苯丙胺类新型毒品,且愈演愈烈,毒品犯罪活动急剧发展膨胀。

  多年来,呼和浩特市各级禁毒部门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1990—2000年10年间,是海洛因违法犯罪的发展蔓延期。那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普遍开展禁毒工作,尚未成立缉毒专业队伍。1997年市公安局成立了缉私缉毒支队,于2000年各旗县公安局(分局)相继成立了禁毒大队。自此,呼和浩特市有了缉毒专业队伍,禁毒工作进入了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时期。进入21世纪初,呼和浩特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更名为呼和浩特市禁毒委员会,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缉私缉毒支队。市公安局缉私缉毒支队又于2002年更名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担负市禁毒办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双重职责。

  在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施行前,呼和浩特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大大小小的禁毒严打整治活动。2005年至2007年连续开展的以“禁毒严打”“堵源截留”“禁吸戒毒”“禁毒严管”“禁毒预防”五大战役为主线的3年禁毒人民战争。

  2008年《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相继出台之后,呼和浩特市在严格执行《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同时,实行了三个一律,即:对初次吸毒成瘾人员但不宜投所人员,一律送社区戒毒3年;对戒后复吸、成瘾严重或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人员一律送强制隔离戒毒2年;对贩卖毒品的不论数量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2010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除了参加全国性的“扫毒害保平安”、全国“百城会战”之外,从2013年至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多警种联动的“最大限度收戒涉毒人员”专项行动,取得了“整肃毒品危害、创建平安首府”的功效。从2013年1月至2017年5月底,在“最大限度收戒涉毒人员”专项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539起,其中大要案件516起;缴获毒品海洛因23.63千克、冰毒30.38千克;刑事拘留毒品犯罪嫌疑人1797名,送强制隔离戒毒7400人次;挽回因吸毒而吞噬的社会巨额财富25个亿,8万个家庭20万家庭成员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和幸福。

  解放初期的禁烟斗争

  1950年1月,归绥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在中共归绥市委和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解决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的同时,把禁烟斗争作为历史性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积极着手进行准备工作。2月24日,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广泛开展禁烟禁毒宣传,并以归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发布了《禁烟戒毒具体办法》。4月初在城乡普遍开展了群众性的禁止鸦片烟毒的斗争,特别强调采取坚决禁止种植制作、取缔各种类型的烟馆、没收毒品毒具、打击毒贩、收容烟民戒烟等措施,紧密配合“镇反”“三反”“五反”运动,推动禁烟斗争步步深入。至5月底,第一批2963名吸毒、贩毒者自愿到各派出所、戒烟所登记,具结悔过。到7月,归绥市先后成立戒烟所27个,收容改造好吸食鸦片的烟民6703人。禁烟斗争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毒品问题第一次受到了重大冲击。

  1952年5月19日,中共归绥市委成立清毒委员会,下设清毒办公室。清毒办公室又下设宣传、侦缉、法庭、保管等机构。各区也相应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清毒分会。鉴于私营行业的复杂,以市工商联和私营行业工会组成私营行业清毒分会。各组织在市清毒委的领导下,一齐行动,全面开展对毒品犯罪的斗争。集中抓捕大毒贩53人,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震动。9月上旬开展了第二次战役,同时掀起了一个检举、控诉毒犯的高潮。

  虽然通过政策兑现,一些中小毒犯坦白登记,但是隐藏很深的以工商业为掩护的大毒贩在第二次战役初期尚未受到应有的打击。因此,各级公安机关明确提出“挖尽毒品是清毒工作胜利的标志之一”,有意识地将侦查力量和工作重点转向情况比较复杂的行业,在工人、店员中组织战斗小组,挨门逐户“摸底”,并乘势在旅店、货栈等8个重点行业作进一步发动,加投了一批侦查力量,使局面迅速扭转。9月20日,适时开展第三次战役,集中扣捕毒犯100人。

  至1952年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1427名一般的毒品犯进行了登记,令其具结悔过;对170名犯有比较严重罪行的毒品犯实行集训,教育改造;对犯有严重罪行的237名大毒犯,予以逮捕判刑。从进行禁烟斗争到开展清毒运动,经过3年多坚持不懈的努力,比较彻底地清除了流行一百余年的鸦片烟毒,涉毒案件大幅度下降,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1956年11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针对继1952年清毒运动后,全市烟毒情况进行了一次系统排查,发现在郊区的大部分农村仍然有人存毒、吸毒和贩毒。12月,市公安局限令存毒者登记交出毒品,吸毒者到乡人民委员会声明具结戒烟,从严打击处理了一批贩毒分子,很快压下了农村毒品回潮现象。

  1958年,市公安局开展了“净化社会面”斗争,集训、审查各类流窜犯罪嫌疑分子367名,其中贩卖毒品者8人,仅占2.18%。

  1962年,市公安局又组织力量在郊区农村开展了打击贩卖、烫吸麻黄素精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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