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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

——内蒙古70年发展的历史经验
  【核心提示】

  ●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内蒙古革命、建设、改革各项事业不断前进的唯一途径

  ●民族区域自治是完全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正确发展道路,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

  ●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必须始终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抓民生就是抓发展、抓和谐

  ●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最基础的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推进民族地区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两个文明”一起建设、“两种力量”并重运用、“两个水平”一同提高的指导方针

  ●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和价值,坚持绿色发展,既是内蒙古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

  ●只有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才能为内蒙古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提供根本保证

  □蔡常青 张永军

  1947年5月1日,我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宣告诞生,从此开启了内蒙古发展的新纪元,开辟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内蒙古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谱写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光辉篇章,积累了极为丰富宝贵的经验。

  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创造各族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回顾历史,内蒙古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各族人民紧跟党团结奋斗的结果。在解放战争时期,内蒙古各族人民在面临跟谁走、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历史抉择关头,选择了跟党走,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开启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新纪元。自治区成立后,我区各族人民紧跟党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国民经济基础,积累了在内蒙古这样一个生产力极为落后的地区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经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内蒙古各族人民紧跟党进行了改革开放的伟大革命,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行,使内蒙古驶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快车道,各族人民逐步实现了由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全面具体地指明了我区的发展定位、努力方向和工作着力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内蒙古的高度重视和对全区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成为我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持续健康发展根本指针。

  实践证明,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内蒙古革命、建设、改革各项事业不断前进的唯一途径。在新的历史征程上,全区各族人民只有“站在草原望北京”,坚定不移跟党走,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才能把内蒙古这道祖国北疆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必须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区,切实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民族平等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石,法治是保障。回顾历史,内蒙古之所以能够长期保持各民族亲如一家的和谐关系,就是因为始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落实了民族平等这一根本原则。长期以来,反动统治阶级一直奉行“分而治之”的民族压迫政策,这是造成民族间产生隔阂矛盾的根源。自治区成立以后,党从民族平等、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出发,经过7次大的区划调整,逐步形成了如今118万平方公里的内蒙古自治区区域。根据蒙古族是主体民族、汉族占人口多数、少数民族交错杂居的特点,先后成立了3个人口较少民族自治旗和18个民族乡(苏木)。这些充分体现了各民族一律平等的重大政策举措,为我区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必须依靠法治作保证。自治区成立以来,不断探索、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和批准了565件地方法规,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内的民族自治法制体系,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水平,从而为贯彻落实民族区域政治制度、保障各族人民平等权利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充分体现了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根本原则,是完全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正确发展道路,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内蒙古只有始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不断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民族工作的能力,才能充分保障各族人民平等权利的实现。

  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创新发展

  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钥匙,改革开放是赶上伟大时代的必由之路,创新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动力。70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新路子,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创造性开展工作。自治区成立初期,便提出“发展繁荣经济”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牧区工作“千条万条,发展畜牧是第一条”,并根据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创造性地实施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自治区注重把自身建设事业与国家的统一计划紧密结合起来,既注意克服“内蒙古的事情自己来干”的狭隘思想,又注重抢抓机遇,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紧紧抓住包头工业基地等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的机遇,结束了内蒙古“手无寸铁”的历史,为我区改变单一的经济结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内蒙古认真贯彻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总政策,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完善发展思路,先后提出“林木为主、多种经营”建设方针、“两区一带”总体战略、经济社会发展“五大战略”“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三化互动”“科学发展,富民强区”等战略方针。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国家战略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创造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高速增长的奇迹。

  实践证明,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必须始终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必须不断解放思想,以宽广的世界眼光、大局意识来规划事业、谋求发展;必须将国家支持、发达地区支援与自力更生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必须大力发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唯有如此,我区才能在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上不断取得新成效,才能把资源优势、后发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谋利益,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党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追求。70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谋福利。自治区成立之初,针对长期战乱造成的民生凋敝、鼠疫和梅毒肆虐、人口锐减的严重状况,在积极恢复经济的同时,提出“人畜两旺”的方针,把防疫工作与打仗、生产并列为三大中心任务,采取一系列措施,在短短几年内就迅速消除了传染病威胁,扭转了人口下降的趋势。新中国成立后,针对我区文盲比例高达80%以上的问题,提出“学校教育向工农牧劳动人民开门、向少数民族开门”的方针,多层次发展民族教育。至今,内蒙古在基础教育尤其是民族教育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坚持富民优先的导向,民生投入持续加大,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惠及民生的政策举措,连续实施“民生工程”,使各族人民从温饱不足走向了小康。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民生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了全覆盖,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高于经济增速,扶贫攻坚力度前所未有,使各族人民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实践证明,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抓民生就是抓发展、抓和谐。只有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全力为各族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才能把民生保障安全网织得更密更牢,让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更红火、更幸福;只有不断满足各族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新期待,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为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

  必须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坚持守望相助,不断巩固发展团结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

  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是内蒙古各族人民的光荣传统,也是中华民族团结一家亲的真实写照。解放前,在长期的反帝反封建斗争中,内蒙古地区各族人民用鲜血铸就了牢不可破的深厚感情。自治区的成立、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每一项成就,都是在各民族紧密团结中取得的,同时也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了各民族大团结。针对历史上形成的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思想,我区把加强干部之间的团结作为加强民族团结的关键,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加强党的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开辟了各族人民团结和睦、共同发展的崭新局面。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内蒙古大草原上演了“江南孤儿进草原”“最美牧场为航天”“同心协力建包钢”“克服困难捐粮畜”等一幕幕感人至深的事迹,各族群众表现出了团结互助、舍小家为大家的高尚情操和爱国情怀,被周恩来总理赞誉为“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的良好榜样”。改革开放后,我区率先开展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探索实践,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倾斜支持力度,各民族“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不断增强,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化,保持了长期以来民族领域没有发生重大矛盾、纠纷和事(案)件的良好局面。

  实践证明,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最基础的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只有始终把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全局性工作来谋划,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具体细微地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才能使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光荣传统不断发扬光大,让“模范自治区”的荣誉永放光彩。

  必须坚持以先进文化为引领,大力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守好各族人民共有精神家园

  先进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灵魂,优秀传统文化是各民族的血脉,是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财富。内蒙古历史悠久、民族众多、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孕育了光辉灿烂的草原文化。早在自治区成立前夕,内蒙古就注重用毛泽东思想和革命文化教育各族干部群众,成立了内蒙古文工团等文艺团体,编创出大量反映各族人民革命斗争和情怀心声的作品,革命文艺工作者们奔赴战争前线和农村牧区演出,被誉为“穷哥们的文工团”。自治区成立之后,内蒙古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在民族文艺创作和培养专业人才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被誉为“草原文艺轻骑兵”的乌兰牧骑,成为全国文艺战线的一面旗帜。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始终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并重运用、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与思想道德水平一同提高的工作方针,先后实施了民族文化大区、文化强区战略,总结推广了以牛玉儒、廷·巴特尔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在大力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同时,不断加大传承保护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力度,深入实施草原文化研究工程,创造性地提出草原文化和黄河文化、长江文化同为中华文化源头的全新论断,提炼出“崇尚自然、践行开放、恪守信义”的草原文化核心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按照目标化、系统化、品牌化的要求,实施了“中国梦·尽责圆梦”“德润草原·文明之行”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了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增强文化软实力,成为助推内蒙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

  实践证明,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精神命脉。推进民族地区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两个文明”一起建设、“两种力量”并重运用、“两个水平”一同提高的指导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先进文化为引领,大力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坚持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大力加强革命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切实守好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充分发挥文化的引领作用。

  必须坚持绿色发展,守好内蒙古发展的底色和价值,担当起建设祖国生态安全屏障的使命

  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70年来,内蒙古始终重视生态建设。自治区成立之初,针对把草原视为荒地、把森林仅作为木材的片面认识,制定了“保护牧场、禁止开荒”“保护草原森林、禁止乱垦滥伐”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区在西部开始治理乌兰布和、库布齐、毛乌素等沙漠,在东部地区规划并营造了上千公里的大型防护林带,对内蒙古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民族团结都起到了重大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在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坚持把生态建设作为最大的基础建设来抓,按照“保护与建设并举、保护优先”的原则,实行“林木为主、多种经营”“念草木经、兴畜牧业”的经济建设方针,率先在全国实施了草畜统一经营责任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极大地调动了农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同时,先后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退牧还草、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初步建立起功能比较完善的生态建设网络,生态环境状况实现了总体遏制、局部好转的明显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提出了建设美丽内蒙古的新目标,把生态建设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构建了国土空间开发布局,深入实施生态重点工程,全面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大力推进资源节约、污染防治工作,出台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一系列严格制度,推动资源利用方式实现根本转变,实现了森林覆盖率和草原植被度“双提高”、沙漠和沙化土地“双减少”,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

  实践证明,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和价值。坚持绿色发展,既是内蒙古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内蒙古只有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建设美丽内蒙古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积极探索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建设美丽草原、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才能让草原大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蓝天永驻,实现各族人民永续发展,使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

  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回顾70年历史,内蒙古各项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始终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中国共产党对内蒙古工作的领导,首先是从培养蒙古族干部入手的。在李大钊领导的中共北方党组织的培养下,从1923年下半年起,先后在北京蒙藏学校发展了荣耀先、多松年、乌兰夫、李裕智、奎璧、佛鼎、吉雅泰等第一批蒙古族共产党员,从此,党对蒙古族干部的培养就没有中断过;1925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蒙古问题决议案》,从此,党对内蒙古工作的指示就没有中断过;同年,在内蒙古建立了第一批党的组织中共绥远、察哈尔、热河、包头4个工委,从此,党在内蒙古的组织建设就没有放松过。自治区成立以后,内蒙古坚持不懈地抓党建,先后召开十次党的代表大会,逐步完善了党的各项制度。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一系列整党整风和理论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基础,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层层夯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洗礼,党的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为开创内蒙古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内蒙古始终把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作为管长远、管根本的大事来抓,通过各种途径培养使用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这些干部同其他干部一道,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等方面发挥了决定性作用。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我区更加重视少数民族和其他民族的各类人才的培养。改革开放之后,内蒙古较早地提出人才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先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人才发展规划、人才工程和人才政策,着力在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上下功夫,使我区逐步从人才流出区转变为人才流入区,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才能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提供根本保证。只有始终高度重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关键作用,继续把大力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资源开发作为管长远、管根本的大事抓紧抓好,才能为未来自治区的发展进步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作者系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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