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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释放“三农三牧”活力

  内蒙古的农牧业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深层变革的时代。

  一方面,农牧业生产实现“十三连丰”“十二连稳”,粮油薯菜、乳品肉类等重要农畜产品供给充裕,农牧民收入突破万元大关。

  另一方面,农牧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也逐步凸显。农牧业科技含量不高、竞争力不强等短板日益突出,支撑农牧业发展的资源环境已逼近极限,亟待提质增效。

  专家分析,内蒙古的农村牧区正处于变化最大、发展最好的时期,但同时也是矛盾最集中、挑战最严峻的时期。

  在这个关键阶段,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层面、与农牧业发展相关的执行层面,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仅靠传统的农牧业发展方式,实现持续增收和进入农牧业现代化的希望渺茫。

  新形势下,如何把准农牧业改革的命脉,推动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提高农牧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水平? 

  破题的“牛鼻子”,惟改革一条出路。

  围绕进一步稳定农村牧区经营制度,保障和赋予农牧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我区全面开展了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确权工作,揭开了深化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推进土地草牧场有序流转、释放农牧业发展活力新的一页。

  “土地草牧场确权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改革事项中,与农村牧区关系最大、最重要的一项改革。”自治区农牧业厅厅长郭健如是说。在他看来,无论是从家庭联产承包到土地草牧场确权,还是从原始落后的农牧业生产到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的构建,我区深化改革迈出的每一步,都是为了让更多的农牧民瓮有余粮,手有余钱。

  农牧业经营管理站站长杨印成回忆:自治区成立之初,我区农牧业生产靠天吃饭,广种薄收,“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土地草牧场改革,极大解放了内蒙古农村牧区的生产力,解决了当时农牧民如何吃饱饭的问题。

  到了1999年,全区98.9%的嘎查村完成土地草原延长承包期30年的任务,成为全国较早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率先实行草原“双权一制”的省区。10年之后的2009年,一份《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牧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赋予农牧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草牧场经营权,保障了现有土地和草牧场承包关系稳定并保持长久不变。

  2014年,全区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15年9月,内蒙古率先在全国颁发草原确权第一证。

  一场前所未有的改革大潮再次激发了内蒙古农村牧区的发展活力。对于内蒙古而言,推进此项重大改革,必须有上世纪80年代初期进行第一次农村经营体制变革那样的勇气和魄力。

  作为全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内蒙古扎实有序地推进土地草原确权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已有91个旗县、9570多个村开展了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测面积5800多万亩、940多万块承包地,约占全区二轮承包合同面积的58%;草原确权承包试点旗共落实草原所有权面积27156万亩,使用权面积967.9万亩,草原承包经营权面积26657.2万亩。

  “稳定农村牧区承包权,让农牧民的土地草牧场有了‘身份证’,把他们想解而难解之忧化于无形。在这个基础之上,我区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有序流转面积不断增加,规模经营效益逐步显现。”杨印成说。

  据了解,目前我区土地流转面积已经由2012年的1671万亩增加到2016年3595万亩,年平均增长23%。2016年,土地流转面积占全区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总面积的36.4%,比上年增长12.65%。流转的耕地中,有93%流转到种田大户、家庭农牧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全区经营耕地规模在50亩以上的农户有51.3万户,占全区总农户的11.3%。全区草原流转面积由2012年的6200万亩,增加到2016年的7500万亩。

  实践证明,发展多种形式的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能更好地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产生更多的规模效益。

  规模化经营带动着我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由分散小农户经营占主导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转变的农牧业经营新格局正在形成。截至2016年底,全区家庭农牧场达4.3万家,农牧民合作社7.77万家,全区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企业1907个。

  如果说多年前的各项改革解决了农牧民可以吃饱饭的问题,那么,如今这一场深层次的改革解决的则是,未来内蒙古的农牧业生产“谁来种地养畜,怎么种地养畜”的根本性问题。

  2017年3月,《关于完善农村牧区土地草原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下发。“三权分置”是继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牧区实行草畜双承包责任制和草原“双权一制”后,我区农村牧区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举全力而为之,对于内蒙古意义重大。

  农垦改革也是内蒙古农牧业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区共有12个垦区,104个国有农牧场,土地面积约7956.7万亩,垦区总人口49.5万人,是我区现代化农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垦区在深化农垦改革方面都做了一些积极地探索和实践。2016年5月,内蒙古《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全区农垦改革全面推开并初见成效。全区12个垦区全系统农作物播种面积达到1079万亩,粮食产量达35.8亿斤,排全国农垦第3位,其中油料达4.3亿斤,排全国农垦第2位;垦区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9%,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垦区牧业年度全系统大小畜存栏423万头只,肉类产量9.6万吨,鲜奶产量26.8万吨。

  在当前这场全新的农牧业改革中,随着“人与地”这一最核心关系的微妙变化,内蒙古农村牧区与农牧业的巨大变迁正在加速到来。

  (本版文/图均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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