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和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分别于本月15日和22日审议通过了媒体“外国代理人”条款修订案。
根据修订案,从外国国家机构、国际或外国非政府组织、个人获得资金和财产的海外媒体驻俄机构当中,可能存在具有“外国代理人”身份的新闻媒体。俄司法部将负责认定哪家海外媒体驻俄机构是“外国代理人”。被认定为“外国代理人”的媒体在向俄罗斯公众发布任何消息时,都必须提及自己“外国代理人”的身份,并且定期上交报告说明资金来源、花销情况、要达到何种目的以及管理人员情况等。
不久前,俄司法部已向美国之音等9个外国媒体发送信件,通告可能将它们认定为“外国代理人”。
俄国家杜马信息政策、信息技术与通信委员会主席列昂尼德·莱温表示,普京签署上述法案是对美方打压俄罗斯媒体的对等反制,是应对美方行动的被迫之举。
据报道,为避免承担刑事责任,“今日俄罗斯”电视台美国频道于本月13日在美国司法部登记为“外国代理人”。有俄专家认为,此举会影响这一电视频道在美国的媒体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