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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特高压交直流工程全面竣工

  12月25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特高压交直流工程全面竣工大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舒印彪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寇伟主持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我国东中部地区的雾霾问题严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计划通过5年努力,较大幅度减少重污染天气,要求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等措施替代燃煤,实现燃煤消费总量负增长。

  国家电网公司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自2014年11月以来,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开工并建成了4条交流、6条直流共10项特高压工程(包括纳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8项特高压工程),总投资2200亿元,线路全长1.6万公里,变电(换流)容量1.74亿千伏安(千瓦),工程跨越16个省(区、市)。今年12月,上海庙——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建成,标志着国家电网纳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特高压交直流工程已经全面竣工,特高压电网取得里程碑进展。

  全面竣工的这10项特高压工程,每年可减少燃煤消耗1.8亿吨,减排二氧化碳3.2亿吨、二氧化硫88万吨、氮氧化物94万吨;拉动GDP增加约722亿元,带动装备制造业产值增加约902亿元,提供就业岗位约17万个;使东中部地区新增跨区输电能力8000万千瓦。对于推动能源转型与绿色发展、优化能源配置、保障电力供应、防治大气污染、拉动经济增长、引领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综合效益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10项特高压工程中有5项工程在内蒙古。在纳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8项特高压工程中,“两交两直”工程(锡盟——山东、蒙西——天津南,锡盟——泰州、上海庙——山东)起点位于内蒙古境内。内蒙古煤炭、风力、太阳能等资源丰富,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大区和电力送出大区。加上今年12月投运的扎鲁特——青州直流工程,内蒙古新增电力外送能力4400万千瓦,有力支撑了内蒙古大型能源基地建设和电力工业健康发展,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

  截至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已累计建成“八交十直”特高压工程,在建“三交一直”特高压,在运在建22项特高压工程线路长度达到3.2万公里,变电(换流)容量超过3.3亿千伏安(千瓦),累计送电超过8000亿千瓦时。

  (韩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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