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科左后旗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医疗健康扶贫模式,有效避免了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该旗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在一年内2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取消起付标准,报销大病保险医药费时,医药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特殊或慢性病在旗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10%;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纳部分,由旗政府按照5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对纳入农村牧区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经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商业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照不低于70%、不高于9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通过卫计局、扶贫办、民政局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保险、新农合补充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补助,每户85元补充城乡居民医保报销不足部分。
与此同时,该旗还积极推广“家庭病床”医疗服务,送医送药到炕头。对行动不便无法出门的病人,通过苏木镇卫生院的“家庭病床”服务,让百姓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医生贴心的服务。同时,将产生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切实降低了贫困家庭医疗支出成本。截至目前,全旗已累计救治18319人次,新农合补偿报销634万元。
为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实际困难,该旗制定出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旗内公立医院住院就医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政策,全旗34个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开通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经新农合、民政大病保险、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和政府兜底保障后,患者个人支付金额不超过总金额的10%。在此基础上,该旗医院创新推出“三不用”措施,即住院不用交押金、结算不用跑腿、出院不用花一分钱,自10月中旬起,对全旗参加城乡医保的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患者,医院全部减免自付部分。此外,实行城乡医保基金预拨付制度,普通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费用由医疗机构先垫付后,分别与医保、商业保险公司、民政部门进行结算。患者出院时,到服务窗口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患者核实并签字确认便可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