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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债务催收暨债权处置公告

    根据下列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以及抵质押合同,请下列各债权的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履行偿还本息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拟对鄂尔多斯市宏庆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1户的债权和包头市天波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物权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1月21日,11户债权的本息合计为38618.05万元。11户债权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鄂尔多斯和包头地区。

    其中,鄂尔多斯市宏庆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联泰商砼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绿园生态环境治理绿化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永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金丰谷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恒盛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7户债权资产组包进行处置。包头市天波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和包头市天波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物权组包进行处置。鄂尔多斯市九泰建材有限公司、达拉特旗永鑫商贸有限公司、包头市宏源贸易有限公司3户债权单户处置。

    该资产包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35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35天,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楠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0471—2830343;0471—2830328

    电子邮件:nanding@cinda.com.cn;zhoubin1@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9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71—283031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fukaiqi@cinda.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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