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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

对冒名顶替行为必须严查到底

  □雨凡

  1998年,陕西三原县女子荆高峰参加中专师范考试,却没成绩,学校称学籍档案也不慎丢失。让她没想到的是,与她同年级的李敏却顶着“荆高峰”这一名字上了中专,并最终入职三原县教育局。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感叹,这岂非现实版的狸猫换太子吗?20年前的一纸录取通知书,把两个原本毫不相干的人牵扯到了一起,一个人成了教育工作者,一个人成了家庭主妇。改写这两个人人生轨迹的,只是一次冒名顶替事件,而事件的水落石出还是在20年后。

  近年来,冒名顶替上学事件屡被曝光。最出名的莫过于河南“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以及“罗彩霞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这些事件都有一个共同问题:冒名顶替者为何如此神通广大,面对层层审核依然畅通无阻?假的户口、档案等信息又是从何而来?为什么就没有人发现这完全是两张不同的脸、两个不一样的人?

  毋庸置疑,冒名顶替绝非一人可以完成,从录取到资格审查,再到复审、入学,以及后面的找工作,打通作假的所有环节是冒名入学成功的前提,其中涉及录取学校、当地教委、派出所等多个机构,如果摆不平其中一个部门,冒名顶替都不会那么轻易成功。

  事情曝光后,三原县教育局第一时间发文表明立场,警方也一再表示涉案人都将被追责。但对当事人而言,被偷窃的时光和人生再也回不来了。无法想象,如果荆高峰当初没有被顶替,而是顺利进入中专,她会否像李敏一样一帆风顺?这些答案我们不得而知。但就这一事件而言,我们更应该思索的是:如何让造假者无路可行、无假可造;如何督促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经办人严以用权、秉公办事。

  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必须对冒名顶替行为严查到底,既要严惩参与其中的每一个罔顾法律、以权谋私者,让他们不敢以身试法、以身试纪,更要扎紧制度之篱,强化权力监督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招生进展和录取详情,让每个考生及时获取信息,让录取工作更加透明、合法。

  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既严惩更严防,才能对潜在的造假者形成足够大的威慑力,才能让弄虚作假者无处藏身、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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