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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住房 一季度交易面积超1万平方米

  本报呼和浩特5月1日讯  (记者  刘洋)呼和浩特市第一季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上市交易共计104户,交易面积10459.93平方米,已完成增值收益缴交85户,缴交相关费用共计约449.5万元。

  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工作自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截至目前,申请上市交易共计298户,交易面积31962.97平方米,已完成增值收益缴交271户,缴交相关费用共计约1582.55万元。

  根据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需具备下列条件:项目经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备案或自治区有关部门同意的;经济适用住房入住满5年或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满5年的;取得楼栋房屋权属初始登记或首次登记的;房屋无权属纠纷或争议的。

  此外,房屋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时的届时市场价格以市地税部门房屋评估系统评估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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