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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清洁能源贷款的成功申请对兴安盟意味着什么?

  □本报记者  杨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在公益性领域征集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的通知》(内财投【2017】134号)文件要求,兴安盟积极争取到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贷款6800万元,用于内蒙古鑫泰集团突泉县鑫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建设,以支持兴安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据悉,这是兴安盟成功申请的首例清洁能源贷款。此笔6800万元贷款已于2018年2月14日拨付到项目帐户。项目贷款资金的具体用途是:计划购买2台1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和用于1.3万米管网建设及1座供热能力150万平方米换热站建设。汽轮发电机组已与杭汽中能汽轮机有限公司签订购置合同,管网、换热站计划于2018年5月开始施工建设,2019年10月投入运行使用。

  别小看这笔贷款,其引导支持建设的项目,意义重大。

  该项目的社会效益、生态环保效益十分显著。项目通过利用生物质进行发电、供汽供热,一方面可以减少秸秆的无控燃烧或因丢弃腐烂秸秆而产生温室气体;另一方面,项目建成后,可替代华北区域电网中化石燃料电厂发电,以及替代燃煤锅炉供汽供热,减少化石燃料消耗,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据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可减少25.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排放。本项目年利用秸秆作物23.53万吨,1吨秸秆的价格在220元左右,可每年为农民至少增收约5177万元,新增就业岗位100人。同时可以带动当地秸秆收集、运输、储存等服务业发展。发展秸秆综合利用,既可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又可提高当地农民收入水平,对于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和推动乡村振兴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该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也十分可观——年发电量18492万度,每度电0.66元;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在每一取暖期取暖费为23.72元(居民);供热量64万吉焦,每吉焦售价35.40元……

  从长远发展看,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欠发达的内蒙古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更是兴安盟这个欠发达地区经济由弱到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业内人士认为,清洁能源项目贷款的成功申请,将为加快兴安盟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发展加油助力,也将为增强兴安盟应对气候变化能力、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提升供热能力做出新的贡献。同时,项目可为兴安盟在节能减排、资源转化增值、满足不断增加的供热需求方面开辟出无比广阔的前景。贷款的申请成功,更给内蒙古其它地区清洁能源项目发展带来可参照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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