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入院治疗,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包括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如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以及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院、外出旅游、正常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等。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时,可在事故发生后拨打理赔服务专线或各服务机构电话申请理赔。总保险金额每人2.5万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保险金2万元,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和住院)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