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后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出口商品申报时,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内不再填写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口商品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报关报检合一界面向海关一次申报;如果使用“单一窗口”单独报关、单独报检界面或报关报检企业客户端申报的,企业应当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检验检疫编号,并填写代码“A”。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出口商品,企业应当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企业报检电子底账数据号,并填写代码“B”。在放行环节,统一发送海关放行指令,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单位凭海关放行信息实现一次放行。
据统计,今年1至4月,自治区出入境法检货物10.1万批,货值达30.7亿美元。全面取消出入境通关单后,可简化企业申报、减少通关环节、加速货物放行,为收发企业提供通关便利、降低通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