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安徽池州乌沙镇长江岸边发生溺水事故。6名青少年到江边游泳,其中4人下水不久发生溺水,溺水者被打捞上岸时已无生命体征。据政府公告介绍,事故发生水域地形复杂、水流湍急,离最近的村庄有1公里左右,平时人烟稀少,已树有警示标志。
梳理近期媒体报道,6月17日湖北宜昌两学生不慎溺亡,同日在湖北随州也有三名学生溺水身亡;6月24日,山东泰安新泰市刘杜镇下盐店村7名少年下水游泳,2人溺水身亡……多起溺水事件一再警示世人,夏季安全不容大意。
统计显示,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不久前,教育部办公厅专门发文,明确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结合当地水文、水情特点,做好安全教育、联防联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但是,防止溺水事故发生,光靠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才能防止悲剧再次上演。
儿童出现溺水等事故,虽然与他们的无知、无畏和缺乏管护有一定关系,但也折射出多种社会责任缺失。比如,没有及时填埋和治理的水坑,没有人看管或设置警示牌的危险水域等等。因此,各基层单位有必要加强对这些水源地的管理,提升安全系数。
家长尽责是孩子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放假期间,未成年人一旦没人监管,很容易发生各种危险。因此,家长须切实履行好监护之责,即便是确实没时间看管,也应时刻掌握孩子的去向,谨防他们去野外以及其他没有安全设施的场所游泳、玩水。
亡羊补牢不如防患未然,安全课一定要提前给家长和孩子们上好。建议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专题教育,提高家长和学生避险防灾意识。尤其是针对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等群体,安全教育越发需要重视。
生命只有一次,别等到悲剧真的发生了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