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这次执法检查在全区普遍进行,在全面检查“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对具有我区特色的生活日用品、工业产品等质量监管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一)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总体情况。
(二)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主要措施及成效。
1.各级人民政府建立质量工作格局,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促进全面质量监管情况;
2.改革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质量制度建设情况;
3.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4.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情况。包括煤炭清洁利用、清洁生产情况;加快煤炭、钢铁、水泥、电解铝、焦炭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情况;加快高端材料创新,提高质量稳定性,形成高性能、功能化、差别化的先进基础材料供给能力情况;
5.破除质量提升瓶颈情况。包括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质量攻关工程、加快质量标准提档升级、激发质量创新活力等情况;
6.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情况。包括检验检测等中介机构建设和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等情况;
7.以标准化助力高质量发展情况。
(三)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和质量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做好下一步工作的思路措施。
(四)对修改完善“一法一条例”的意见建议。
二.受理时间
请将意见建议和对“一法一条例”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问题于8月5日前反映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三.受理方式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号
邮 编:010020
联 系 人:梁海涛
联系电话:0471-6600624(传真)
电子邮箱:nmgrdcjw@163.com
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的问题将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的规定》办理,不再回复意见建议提出人和投诉举报人。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