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波、吴团英、李荣禧和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审议《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草案)》;审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煤矿管理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审议《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包头市水土保持条例>的决定》《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审查批准201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的报告,决定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审议了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稿)》的说明,决定将制度(稿)报送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