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60人,出席本次全体会议54人,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副主任王波、吴团英、李荣禧、廉素、和彦苓,秘书长施文学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自治区副主席张韶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煤矿管理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包头市水土保持条例》的决定>的决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张建民的自治区副主席职务,任命马学军、包钢为自治区副主席,李纪恒向马学军、包钢、郭欣、高艳、贾明星、潘勇颁发了任命书。
李纪恒在讲话中强调,全区上下要紧扣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做好下半年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确保预算安排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做好审计审查问题整改工作,在法定时限内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要认真研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区政府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自治区人大有关工作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新任命的同志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为内蒙古改革发展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全体会议后,在内蒙古人民会堂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